八、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发稿时间:2006-03-01 阅读次数:1632) 一、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3、《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通知》 建建(2000)142 号4、《南京市房屋建筑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实施办法》 宁建监字(2004)8 号5、《关于印发<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工字(2006)51 号6、《关于印发<南京市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建工字(2008)106 号 二、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子单位工程是指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 2 万平方米)中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功能独立(如住宅、办公、商场等)和独立使用(有独立分隔的区域和出入通道)]的部分。一个单位工程中除最终验收外子单位工程不应超过两个。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4、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建设单位已取得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档案认可文件。6、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检测资料已收集完整,监理(建设)单位经过审查符合要求,并出具了书面审查意见。7、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与施工单位签署了《工程款支付情况表》。9、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0、有规划验收合格证。11、有公安消防备案文件或验收意见书。12、有人防工程的已取得人防备案文件或验收证明书。13、质监站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发生过质量投诉的已结案,发生过质量事故的已处理完毕且己形成处理报告。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四、 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验收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符合竣工 验收要求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