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导则为了组织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保证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顺利推进,使各参建单位和专业组人员都能准确了解各自的验收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依照住建部下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013 版》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制定单位工程验收导则
一、验收具备的条件1、单位工程所含的全部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单位工程划分应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划分表》,见附表 1
2、缓建、甩项项目建设分公司报建设指挥部审批,并以红头文件下发甩项、缓建工点
3、依照地铁集团下发的[2010]72 号《青岛市地铁工程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和青地铁司字[2012]38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岛地铁工程建设项目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质量控制资料和其他应归档的工程资料必须完整、齐全
4、完成表 B《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C《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 D《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3、监理单位组织完预验收,并且问题整改完毕, 预验收程序参照地铁集团建设分公司[2012]38 号《青岛地铁集团工程建设分公司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施工单位完成质量验收自评报告、监理单位完成质量评价报告,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质量报告,勘察单位完成勘察工作质量报告,第三方质量检测、监测、测量单位完成总结报告
5、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监理单位填写意见并向安质处白峰刚提交验收申请,并附如下资料:(1).施工单位质量验收自评报告;(2).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3).各分部工程验收纪要、记录(原件);(4).各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纪要(复印件);二、验收申请程序1、单位工程验收由安质处组织,安质处负责制定验收方案,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通知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