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浩宁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第一章 总 则1.1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结合南京新浩宁/新浩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手册。1.2 员工类别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用工规范,所有员工大体上可分为下列类型:1. 外籍人士 外籍人士在本公司工作必须首先由本公司申办获得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有效就业证及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有效签证、居留证件。2. 在国外定居人士 在国外定居人士在本公司工作必须首先由公司申办获得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定居国外人员在宁就业核准证》。3. 外地引进人才 外地引进人才必须先取得《引进人才工作证》方能在本公司工作。4. 本市户籍劳动者 本市户籍的劳动者有下列三种不同的用工方式:(1)失业或应届毕业生由本公司直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手续.(2)协保人员协保人员可由本公司直接聘用或者通过劳务中介公司输入至本公司聘用。(3)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由本公司直接聘用。5. 外地劳动力 指符合本市就业条件,在本市务工、经商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上述各类人员的用工方式及待遇福利各不相同,具体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向人事行政部垂询。1.3 适用范围本手册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聘用的合同制中、外方员工。因个人资料不全尚未办妥直接用工手续或虽未直接建立劳动关系但劳务于本公司的人员,在本公司服务期间参照本手册(相关部分)。第二章 聘用制度2.1 聘用原则1. 雇用员工,不会因员工的民族、年龄、性别、婚姻以及宗教信仰不同而给予不同待遇。2.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本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聘用员工。3. 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制定本部门的用人计划,由人事行政部汇总并制定人员招聘方案,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4. 候选人必须经过面试。招聘专业人选由用人部门和人事行政部共同面试,部门副经理以上的人选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面试。5. 人事行政部根据面试条件确定录用人员,并上报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2.2 聘用制约有下列情况者不予聘用:1. 未满 16 周岁者;2. 提供虚假资料的应聘者;3. 系员工直系亲属关系的应聘者;4. 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聘用者。2.3 个人资料1. 员工本人应认真、据实填写公司的个人资料表格,附交有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原件需经公司验证认可),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