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有效的工程总承包合同 一、如何签订有效的工程总承包合同 签订有效工程承包合同的,需要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承包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工程总承包合同就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工程合同承包人发生哪些情况视为违约 在实践中,建筑工程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很多,不一而足,其常见的违约情况,有如下三种: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根据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如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指定施工材料的,也是违约。 因而,要推断建筑工程承包人违约的,既要看建筑工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又要看承包人实际实施了哪些违约行为,才能推断承包人是否违约,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假如自行无法认定承包人是否违约的,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师详细咨询,由律师结合实际情况和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分析,妥善处理。 那么假如承包人违约的话,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实行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而,建筑工程承包人违约的,必定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践中,承包人违约的一般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