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目标责任书 1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实行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旦学生发生损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一旦学生发生损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秩序、或侵犯学校、老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学校要仔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开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事故与责任: 1
学校、班级、老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
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学校要常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该是安全法制教育课
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来法律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严禁老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老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判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老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损害的`,由老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损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意外损害的,学生应当承担一切责任
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损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