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为仔细落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老师师德师风建设,按县教育局工作要求,对我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我们发现,我校老师师德师风的主流是好的,关爱学生、遵纪守法、无私奉献、不计得失,无推销商品、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但也有一些问题。 1、个别老师对自身要求不严,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现象,有背后议论现象,有问题不在当面解决。个别老师语言不文明,影响团结协作。 2、极少数老师在政治、业务学习上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不深化学习,认为自己目前的知识水平教几个小学生已绰绰有余。 3、个别老师对后进学生缺乏耐心,对后进学生的个别辅导不够。对学生关爱不够。 4、个别老师遇事只顾自身利益,不考虑学校和集体利益,对学校工作安排不满,大局意识不强。 5、个别老师对小学教育工作不热爱,不安心在学校工作。 二、整改措施 1、师德师风建设组织领导机构的工作运作决策、规划和措施落实情况。 学校成立了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讨论贯彻落实师德师风活动实施方案及细则,讨论落实途径、步骤,近期远期的工作目标。 动员教职工学习文件,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法律规范老师从业行为,自重,自律,自省,自强,提高师德修养。 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教职工讨论,老师们认识到:师德是老师职业道德的灵魂,是教育艺术的基础和前提。教职工签定了《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办求做到,在学生面前是“严师慈母”,在家长面前是“最可信赖的人”,在社会上是“最文明的群众”。 时时以《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老师法》、《滁州市中小学老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定远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八条禁令》来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始终使老师以“传道、授业、奉献”为己任,视正己、爱生,敬业为天职。 2、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学习文件,落实各项教育法规。 组织老师学习《教育法》、《老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滁州市中小学老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定远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师德建设的意义。市场经济的.深化进展,给老师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