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责任书学校消防责任书 1 为加强和法律规范食堂消防安全管理,保障食堂、财产及职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预防火灾,排除火灾隐患,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律、法规及其他防火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要求
2、建立和完善防火检查安全措施,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擅自改装线路、拆卸食堂内配置的漏电保护开关及断路器,确要改动,报甲方由专业人员统一改装
4、食堂排油烟机及电气线路、燃气灶具存在油污,每月全面、彻底清理两次
5、食堂燃气房内禁止存放可燃易燃物等其他杂物,做好通风,并悬挂或设置醒目警示标示
食堂内可燃易燃物,应每天清理
6、食堂内炉灶周围禁止存放任何可燃易燃物,炉灶等发热灶具如靠近易燃物应保持 0
5 米的安全距离或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
7、液化气罐必须立式使用,严禁卧放、倒立、强制性加压、加温
气瓶减压阀后严禁接有三通
8、液化气罐必须使用经国家专业机构检验合格的气罐,液化气、天然气皮管必须使用专业卡箍进行固定
9、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先点火后开气的原则
点火必须使用点火棒,禁止使用筷子、纸壳等易燃物点火
10、严格遵守液化气罐、天然气使用规定
使用后,立即关闭阀门
每天制定专人巡查阀门关闭情况并记录
11、食堂电源线路必须穿管或保护槽盒敷设,电源开关必须加装保护盒
要求线路接头必须连接牢固,线头不能裸露
严禁电源线路沿天然气管道铺设
12、食堂要根据实际情况摆放餐桌,必须留有足够通道(不得少于 1
5 米),通道及出口处必须保持畅通
食堂厨房后防火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各食堂应每周对防火通道进行清理
13、油炸食品时,油锅油量不得超过锅的三分之一,必须专人看管,不得中途离开
14、禁止私自关闭煤气报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