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律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通用 5篇)学校法律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第 1 篇 我校仔细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并对比学校法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进行了自查
1、 法律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我校严格根据教育局划分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工作,并把我校的招生工作通过公告向社会公布
明确招生的范围、时间、学生的年龄段以及相关的证件要求
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
没有同民办学校联合招生以及竞赛名义招生的情况
学校不对新生入学进行考试分班
2、 法律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 我校每学期期末组织一次考试,考试的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
其他学科的考试主要在平常的考核,期末不做统一的安排
考试的难度严格根据课程标准和大连市学科标准的要求来进行
学校不对学生的考试结果进行排名和张榜公布
平常对学生的学习、老师教学情况建立质量跟踪
3、 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的安排 我校学生要求是 8 点到校,下午 3 点 50 放学
每天保证学生有 1 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保证每天一次大课间活动和两次眼保健操
学生的作业量一二年级基本没有家庭作业,其它年级有 30分钟左右家庭作业量,严谨老师布置大量重复性的作业和体罚性的作业
4、 法律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我校严格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规定的课程,严格根据课程表的课程安排进行授课活动
保证体育、艺术、综合活动的课时,不得被其它课程挤占或减缩
课堂教学活动严格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进行,鼓舞老师讨论教材、讨论课标,把握知识的深度、难度
教学的进程严格根据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
学校没有占用学生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和自习时间进行集体补课的行为
学校的在职老师也没有参加有偿补习活动或组织、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
5、 教育评价 我校建立以国家规定的教育目标为基准的评价标准,以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生综合素养等为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