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项目监理部是公司派驻工程现场履行监理合同、执行监理任务的机构;是公司面向市场的窗口;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基本单元;是维系公司与职工联系的纽带;是现场职工工作、生活、学习的直接依托。加强项目部管理,搞好项目部自身建设,对于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扩大公司的市场声誉、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条 项目监理部管理工作以“精干高效、规范有序、和衷共济、纪律严明”为目标。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部管理工作,主要是指工程监理期间项目部内部组织管理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法,不直接包含项目监理业务。第四条 项目总监负责项目部内部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第二章 岗位职责管理第五条 项目总监应根据监理工程内容、规模和本部人员结构对监理部成员合理分工,明确划分职责范围,建立在总监统一领导下的完整有序的现场职能体系。第六条 监理人员应服从总监的分工和因工作需要所作的临时调度,如有不同意见可向总监提出,但在总监最终决定后不得拒不服从而影响工作。第七条 监理部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表》的相应条款结合工程具体内容履行岗位职责。第八条 监理部应认真按公司规定进行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月度考评。月度考评要力求实效,防止内容空泛,流于形式。月度考评资料应建立台帐并及时报公司;总监应在项目部内部会议上对考评情况进行讲评。对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在项目部管理工作中的表现,总监在月度考评表上签署意见,公司综合全年考评情况,将其作为兑现年终考核奖的重要依据。第九条 监理人员在按分工各司其职的同时,必须注意相互配合、支持,不能视分工为分家,各自为政。第十条 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在每天下班前应做好监理日志。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应在第二天上午对前一天的日记进行阅读并签字。第十一条 监理部每天上班前要把当天的监理内容写在工作安排牌上。 第十二条 监理过程中项目部人员变动或分工调整,应履行工作交接手续并留有文字记录。第三章 会议制度第十三条 监理部除与参建各方共同参与工地会议、工程专题会议以外,尚应建立项目部内部会议制度。项目部内部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一)传达贯彻公司有关工作部署、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二)项目部成员工作交流,内部沟通思想,总监讲评前一阶段监理工作和内部管理情况。(三)针对项目监理中的重点、难点进行内部专题研讨,统一认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