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引导、激发员工自身潜能和工作热情,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业绩,更好的服务于项目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湖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炎汝高速公路第十合同段范围内的人员招聘、录用、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出勤管理、人事考核、业务培训、职业规划和档案管理等活动,具体执行部门为项目部综合办公室
第二章 员工招收与录用第三条 项目部录用的员工分为三类1)临时工的录用
临时工是指直接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事辅助工作(食堂厨工、保洁员等)的临时性人员
2)合同工的录用
合同工是指直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技能型人才或具有一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包括大学毕业生)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以及司机等特殊工种岗位的人员
3)职工的录用
职工是指直接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技术、管理等岗位的人员
第四条 项目部根据项目生产经营的需要招录临时用工人员的,需求部门应将招聘人数、经历、技能、年龄等要求报送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并制定员工招聘计划,报分管人力资源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招聘
第五条 项目部根据项目生产经营的需要招录合同工人员的,需求部门应将招聘人数、工种、学历、经历、技能、年龄等要求报送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并制定员工招聘计划,报分管人力资源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对外招聘
第六条 项目需要招聘职工的,应将需求信息报送子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向集团公司申报招聘计划
第七条 聘用员工可采取网络、报纸、人才市场等媒介公开招聘,也可采取他人介绍、推荐、自荐等形式进行
需求量较大,且技术难度不高的,可直接到学校招聘应届毕业生
第八条 员工招聘应有明确的职位、岗位职责和学历、经历、技能、年龄等要求
有应聘意向者,必须向综合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个人信息资料,经综合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