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学校的要求一、坚持立德树人,回归教育本真1、法条对比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培养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启蒙教育,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22、明确教育目标,强调教学规律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了“立德树人”的内容,明确指出教育的根本目标就是立德树人
这意味着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不仅要注重智育,更要注重德育,将道德教育纳入未成年人综合素质教育的范围中
在第二十六条中,增加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启蒙教育”,之所以作此修改,缘于当前社会上的一些教育机构普遍利用家长“爱子心切”的心理进行商业营销,从而使得一些家长在孩子的教育上揠苗助长,枉顾孩子的生长发育规律,给孩子报过多的课外补习班,承重的课外负担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因此,此次修改意在强调教育要遵循规律,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
二、完善教育保障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1、法条对比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第二十七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