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民交叉视野下集资案件程序处理困境破解摘要:集资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常常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牵涉在一起,使得案件处理深具复杂性,尤其是程序适用长期处于混乱状态,该乱象亟需解决
面对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程序适用过程中涉及的一系列难题,应当转变传统的“先刑”观念,注重债权人权益保护,坚守刑法谦抑性
在对案件既判力有正确的认识基础之上,确认集资案件中借贷合同与保证合同效力,根据案件不同情况、不同阶段适用驳回起诉、中止审理与继续审理,最后应当构建以“先刑后民”与“刑民并行”的相结合的程序方式,赋予债权人以一定程序选择权,涉案财物处置时,坚持“先民后刑”原则,切实保障当事人民事权益
关键词:刑民交叉程序适用先民后行当前我国民间资本市场的繁荣虽然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但同时促生出大量的复杂难以处理的新情况,囿于法律的滞后性,民间正常的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往往相互交织,罪与非罪界限难以准确认定,诉讼程序上的相互冲突等严重困扰司法界对相关案件的处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非法集资案件由于牵涉人员众多,关乎多方利益,案件处理结果好坏直接关乎法治社会构建成败
因此,为了法治社会的顺利构建与社会和谐稳定,本文对集资案件中刑民交叉程序处理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相关案件的审判有所助益
2元,涉及受一、集资案件刑民交叉的特点及类型表现(一)我国当前集资案件特点相较于其他类型经济案件,集资案件具有特殊性,大多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案件金额巨大,社会影响大,集资案件由于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集资,积少成多,2009 年引起全国关注的浙江吴英案,涉嫌金额高达万元,集资案件金额多大十几亿的也有;第二,受害人人数众多、人员成分复杂,集资案件中行为人往往以公司企业名义向不特定人员借贷,面向社会大众,各行各业的人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