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装修施工合同 3 篇(家庭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下面是我整理的小型装修施工合同 3 篇,供大家赏析。小型装修施工合同 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房屋结构: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 1.3 施工内容及做法: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1.4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第二条:工程工期 2.1 工程开工进场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三条:工程价款 3.1 工程概算总造价人民币¥元; 3.2 此工程总造价为概算造价,施工场地进场时,由双方签字认可施工图及预算书,施工内容按预算书所列项目和施工图施工;最终造价以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为依据,以实际测量的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4.1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补充协议为依据,以国家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法律规范》为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4.2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级别、颜色,须经双方认可,详细录入合同预算书内,详见施工图中材料说明表。 4.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别工艺要求或特别质量要求,须与乙方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增加的费用按实计入结算。 4.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 4.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4.6 施工中若甲方需要更改施工内容或更改已选定的材料,须与乙方协商确认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同时调整有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若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强行要求作业人员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延误工期以及造成的损失或多支出的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 乙方按材料说明表所列材料进行材料供应;合同经双方签定后生效,若甲方对预算中所列项目的个别项目提出需要更换的,必须在乙方相关材料未到达施工现场,主材未订货之前签定补充协议;特价材料不能删除和更换。若甲方自行更换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2 乙方提供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