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信息系统访问控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技发展部信息系统的访问管理,规范用户管理、密码管理及访问控制管理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科技发展部负责运行维护的信息系统及其管理活动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三条科技发展部风险管理组负责监督各部门在信息系统访问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安全组负责监督和检查本部门在信息系统访问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信息系统访问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用户权限申请、变更、回收的审核工作,定期组织对本部门访问管理的自查
第六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的要求,按需申请信息系统的访问权限,严格管理分配给本人的用户并定期修改密码,不越权访问未被授权访问的内容
第三章基本原则第七条信息系统访问管理遵循如下基本原则:(一)隔离运行:对于不同重要程度的信息系统,应采取特定的隔离措施,确保各类系统独立运行;(二)权限最小:用户只应具有完成工作所需的访问权限;(三)用户唯一:信息系统中的用户应该具有唯一性;(四)按需授权:权限审批时应根据用户实际需要审批授权;(五)职责分离:用户访问的请求、授权、管理应实现职责分离;(六)默认拒绝:未经明确授权,一律视为禁止
第四章用户管理XXXXXX第八条用户对信息系统的访问和权限变更需要提出申请,用户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审,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复审,信息系统的用户管理员负责处理得到审批后的请求
第九条用户管理员对本系统其他用户的权限进行管理和维护,不得私自增加、修改、撤销其他用户权限和密码
第十条用户管理员负责密码信封(含电子密码信封)的制作,负责建立信息系统的用户权限清单和特权用户清单,综合组统一保管和备案
第十一条普通用户在授权范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不得擅自将用户名和密码转授他人使用,工作完成后应立即退出系统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应定期向使用部门提供相关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