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宪法价值的规定性 本文:陈驰工作单位:四川师范大学 宪法价值是价值哲学在宪法学讨论中的具体应用和展开,它应该具有一般价值,尤其是法的价值的共性,即宪法的理想和应然状态以及宪法对于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宪法讨论呈现出的整体特点是:基于宪法典的事实分析—解释宪法—肯定宪政现状
这样既缺乏价值讨论,又没有把实证讨论引向深化
其结果是实证讨论只重视解释宪法,价值讨论只重视关怀注释马列经典著作,这样就使注释加颂扬成为宪法学讨论的主要形式,而宪法观念、思想和价值评价等理论性讨论却显得软弱无力
可见,价值讨论和实证分析同等重要,甚至对于当前中国宪法的理论与实践现状而言,前者具有更大的意义
也就是说,宪法既是对社会民主事实的确认,对国家制度的安排和人们行为的法律规范,又是对人类政治理想的指引和人们行为的道德评价——宪法本身就是人类关于理想政治和社会正义的思想结果和制度设计,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标志
在由宪法而到宪政的漫漫征程中,宪法价值的灵魂与统率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那么,宪法价值的内涵究竟是如何规定的
它包括哪些构成要素以及这些要素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它本身又包含了哪些价值指标
它为哪些价值的实现保驾护航
它又为促进这些价值的实现进行了怎样的价值选择和制度创新
这些都是我们在宪法价值的讨论中所无法回避的
一、宪法价值的初步分析 关于宪法价值的界定,国内学者讨论的不多,而且仅有的几位也是思路不同,观点各异,很难达成一致的意见
大体说来,表现为两种思想进路:一种从宪法的外在目的和内在运行机制出发,列举式的概括出宪法的价值,这是大多数学者的思想进路
如李龙教授就将宪法的价值概括为国家价值、社会价值和法律价值,其中每一类价值又分为若干种具体的价值:宪法的国家价值包括宪法是立国的政治宣言、治国的法律根据、建国的基本纲领和卫国的有力武器;宪法的社会价值包括安全、民主、秩序、人权、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