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控监理措施 一、管理措施: 1
监理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督促检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临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复工前需与属地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要将扬尘污染防治做为重点内容之一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需企业提供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及含三方(建设、施工、监理)扬尘防治的承诺书
市有关部门发布空气重污染日预警时,各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方案,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二、现场具体的扬尘治理措施: 1、在建施工场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牢固的围挡,其中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周围 500 米内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4 米;其他房屋建筑施工场地一律采纳不低于 2 米的彩钢板围挡
2、施工场地内主要道路、车行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场地应当进行硬化防尘处理,现场裸露的场地应实行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抑尘措施
3、施工场地出入口要配备车辆清洗设施,并设有专门人员冲洗车辆,严禁车辆碾带泥土上路;确因场地有限,不适宜安装车辆冲洗设施的施工现场,须经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采纳其他方式进行车辆冲洗,确保出场施工车辆清洁驶离
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洗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并不得将未经沉淀处理的泥浆水直接排放到城市地下排水设施
4、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材料和渣土的,应当实行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5、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现场,应实行分段作业、场内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必要时应增加定时洒水、定时喷洒粉尘抑尘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