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乙方: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20XX 年月日起至 20XX 年月日止,共 1年,期满如需续聘,另行协议
三、乙方为甲方办理下列法律事务:(一)、日常法律服务,包括;1、对甲方单位有关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对甲方单位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顾问单位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3、为甲方单位草拟和修改经济合同,提供参考意见
4、为甲方单位草拟和修改劳动合同,帮助调整劳资关系
5、为甲方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6、为甲方单位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甲方单位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
7、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8、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9、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10、根据甲方单位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项投资活动,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
11、根据甲方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公司债权进行分析,对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12、参加甲方单位的重大经济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
13、不定期向甲方单位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14、应甲方单位的要求协助设立法律室,并对其日常工作进行指导
(二)非诉讼法律服务,包括:1、为甲方单位的诉讼案件起诉、进行分析和推断,避开不必要的浪费
2、为甲方单位进行有关的企业咨询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3、为甲方单位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
4、为甲方单位的企业设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招标投标、合并分立、清算注销、资产重组、改制上市等全面提供法律服务
5、办理甲方单位委托的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诉讼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