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 (一)交通安全责任
幼儿上下学路途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幼儿离园较远的由父母接送上学
幼儿上学、放学 、返园、离园途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
坚决禁止幼儿上学乘坐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等其它机动车辆上学,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园外安全 在下列时间段造成幼儿损害事故,由幼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节假日、周末时间;2
幼儿因病因事请假或无故逃学期间;3
幼儿请假未获批准而私自旷课离园期间;4
幼儿园每天除正常在园时间段以外的时间
(三)园内安全 1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损害事故的,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住家幼儿两饭期间不回家吃饭或提前到园发生的安全事故
(2)幼儿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而为之造成的安全事故
(3)幼儿或监护人知道幼儿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以书面形式告知幼儿园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4)幼儿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幼儿园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及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滞留幼儿园或者自行到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
(6)上课不听从老师的统一组织,私自活动或不按要求活动造成的安全事故
(7)幼儿违犯校纪校规打架斗殴造成的安全因素由双方幼儿及家长根据情形承担相应的责任
(8)幼儿上活动课因不按指导老师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
(9 )幼儿园严禁幼儿携带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幼儿经教育不听因携带危险物品而造成的自伤或伤及他人的不安全事故
(10)幼儿园要求幼儿一律穿平底鞋,因穿高跟鞋或皮鞋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
(11)幼儿不得在电源、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