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礼仪法律规范 幼儿园老师礼仪法律规范 幼儿园老师礼仪法律规范 执笔 林芳 “礼者、敬人也”,这是老师礼仪的首要原则,也是老师礼仪的灵魂所在。幼儿老师每天都要和孩子、家长以及社会上的人们沟通,她们的’着装装扮、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反映了本人的修养和品位,更是幼儿学习效仿的榜样。我园是一所省级文明单位,而老师作为一个窗口更应该时刻都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在日常工作中以良好的形象和法律规范的行为感染、引导幼儿。 那么,什么是幼儿老师的文明礼仪标准?怎样才能做一个为人师表的幼儿老师?让文明礼仪从我们窗口流传到身边每一个人?在创建和谐校园的今日,我们制定了临海市机关幼儿园老师礼仪法律规范,以法律规范老师礼仪行为,做文明老师,建文明校园,创素养之美。 一、仪容仪表 原则:自然和谐、秀外慧中 具体要求: 1、头发--前不挡眼后不披肩,过肩长发应束起或盘起,发型不夸张,不理过短的头发,不染夸张彩发。 2、手部--勤洗手、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色彩鲜艳的指甲油。 3、面部--牙齿洁白,口腔无异味;保持眼部干净,不戴墨镜和有色眼镜。 4、妆容--日常生活化妆自然大方淡雅,与肤色相配,杜绝浓妆,不使用气味过浓的化妆品。 5、着装--柔和大方、便于活动。不穿吊带背心、超短裙等过于暴露或透明的服饰。 6、鞋子--带班时不穿拖鞋、赤脚,当班时间穿平底鞋。 7、佩饰--带班时不佩带戒指、耳环和耳钉及太夸张复杂的胸饰,所戴佩饰应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二、行为举止 原则:自然法律规范、亲切优雅 具体要求: 1、脸部--真诚微笑,神态自然,给人亲切、和气、可信之感,不故意掩盖笑容,忌面色阴沉、横眉立目。 2、眼神--亲切有神,转动幅度适宜,合理分配目光,让每个幼儿都感受到老师的关注,不可长时间注视一名幼儿。 3、守时--按时上下班,参加各类会议及活动不迟到、早退。 4、坐姿--入座起座左入左出,动作轻缓,面对幼儿坐姿端正,双腿并拢,上身正直,双手自然摆放。 5、站姿--身体挺直,挺胸收腹,抬头沉肩,双腿靠拢,双目平视,双手自然垂放,或交握在腹前。 6、走姿--上身正直不动,双肩平稳,重心前倾,速度适中,步幅恰当,轻手轻脚,忌连蹦带跳或步履过缓,不可多人并排而行。 7、蹲--身体直立,双膝靠近,臀部向下,脚掌支撑,不可在行走中突然下蹲。 8、手势--准确适度、自然大方,忌拘谨僵硬、当众搔头、抓痒,带班时不双手交叉抱臂或双手后背。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