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教学老师规章制度 5 篇(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制度) 下面是我整理的幼儿园教育教学老师规章制度 5 篇,以供参考
幼儿园教育教学老师规章制度 1 一、奖励 1、对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丧假等状况的教职工颁发全勤奖,每学期末对本学期中没有上述状况者颁发学期全勤奖
2、每学期对遵守园内安全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职工实行安全奖
3、对主动承担各类公开活动、展示活动、讲座、经验沟通、竞赛等活动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4、对获园级、区级、市级等奖项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5、对承担管理或其他相关工作,能仔细履职,并出色完成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6、对关怀群众,主动做好份内、份外工作,并卓有成效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7、对用心参加市级课题讨论,不计时间,对讨论工作又推动作用,并取得相应成绩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8、对能用心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或作品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9、对指导本班幼儿获市级、区级、校级奖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二、处罚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故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视作违纪,园方可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对处罚条例中未涉及的违纪行为,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做出相关的处罚决定,并按处罚决定进行处罚
2、无故缺席一次罚款 40 元,迟到 1 次罚款 10 元
3、每月迟到超过 2 次,第三次迟到扣除当月全部的全勤奖30 元
4、早护导迟到同迟到处理办法,并不开调休
5、带班时间内,主班老师私自离开幼儿,又未能安排其他人看班,给幼儿的生活造成安全隐患者,按违纪处理,应酌情扣除工资
6、带班时间内,无论主班或配班老师,未开展相关的保教工作,老师未履行职责,并与他人闲聊与保教工作无关的闲事,或独自做与保教工作无关的私事视作违纪,应酌情扣除工资
7、幼儿午睡期间,老师应细心照料,未能履行职责,或影响幼儿正常午睡的应视作违纪,酌情扣除结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