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规制路径 在“互联网+”迅速进展的背景下,中国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进展机遇和挑战并存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我国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仍存在很多不足,制约着自身进展
本文详细阐述和分析了“互联网+”背景下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的规制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规制的路径,旨在能够促进我国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的进展
“互联网+”;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信息传播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技术已渗透到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虽然我国广播电视新闻传播随着“互联网+”的进展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规制仍旧问题突出,需要高度重视,尽快解决
因此,讨论和探讨“互联网+”背景下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的规制路径刻不容缓
一、“互联网+”背景下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规制存在问题 (一)缺乏权威性和稳定性
目前,我国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主要依据是《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由国家广电总局通过行政手段,未经过立法
因此,这些规章制度法律效力较弱
由于当时经验的匮乏,对未来科技的进展认知有限,这些规定和制度有着很明显的时代特征,缺乏长远考虑和规划,具有很强的局限性和阶段性
随着“互联网+”等技术的进展,这些规章制度的局限性日益突出,已经远远不能适用新形势进展需求,这就导致对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的监管缺乏法律权威和持久稳定
(二)规制不够完善
我国有关部门对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规制重视程度仍然不够,不能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及时更新,形成规制的缺失、缺位
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规制不完善,监管工作就缺乏制度依据,就会形成部分人员工作态度散漫,工作程序不法律规范,无法保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与此同时,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与“互联网+”的有效结合,使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和复杂,监管难度也不断增大,容易出现监管乏力现象,不足以应对目前复杂的进展形势
(三)信息传播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