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废旧物资买卖合同 1 甲方(出让方): 乙方(收购方): 鉴于甲方拟处置一批废旧物资,及乙方有意购买该批物资。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 1 条合同标的物 1.1.乙方收购甲方项目的废旧物资,具体物资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单价详见附件一。本合同中的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以经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1.2.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出售的废旧物资均为已使用过的废弃物品,甲方不负责对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的废旧物资进行修理或更换。 1.3 甲方不保证所出售的废旧物资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乙方将废旧物资用于何种目的,甲方均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 第 2 条合同价格及支付 2.1 合同暂定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___元)。分项价格见附件一。 2.2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装运废旧物资____日前将合同暂定金额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确定收到暂定金额后,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可据此前往废旧物资存放地点装运。 2.3 乙方装运完毕后,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结算数量进行最终款项清算。根据清算情况,如乙方实际应支付的价款超过暂定金额的,乙方应在清算完毕日内将差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4 甲方指定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 3 条包装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乙方可在必要时对废旧物资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 4 条交货 乙方应按下述时间、地点,凭合同和暂定金额收据前往废旧物资存放地点提货: 4.1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因发生线路停电、线路交叉跨越需与公路、铁路、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协调的障碍时,甲方有权提前 7 日通知乙方变更交货时间。 4.2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第 5 条装运 5.1 乙方负责在交货地点对废旧物资进行装运,自行确定装运方式。如废旧物资需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必要时双方可另行签订废旧物资拆除协议。 5.2 乙方装运时,须听从甲方或甲方废旧物资处置执行单位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 5.3 乙方应做到文明装运,每次装运结束后做好废旧物资堆放现场的文明卫生工作。 5.4 提货单据须经甲方废旧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