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 农业部在深化学习实践科学进展观活动中,通过开展重大课题调研,对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措施。调研结果摘要如下:一、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目前,由农业部门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已达 38 部,执法职能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业等 6 个方面。总的看,改革开放 30 年来,我国农业法制建设成就显著,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初见成效。二是农业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纳入综合办公,很多地方的农业部门也相继开展了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大方便了申请人,得到了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为深化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律规范农业行政审批行为,农业部在中央国家机关中率先设立了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将原分散在各司局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统一受理,统一回复,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都明确了审批内容、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1 2 3 4三是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了部、省、县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截至 20XX 年底,已建成国家级质检中心 323 个,省、地、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 1780 个,检测范围涵盖产地环境、投入品质量、农产品等各个环节,检测技术人员达 1.96 万名,检测能力大幅提高。二、当前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农业农村经济进展的形势相比,农业执法体系建设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的不适应。1.思想观念不适应。一是有的单位或个人对农业执法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促进农业农村经济进展方面的重要性及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有的单位或个人缺乏责任意识,存在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重检测,轻查处等倾向。三是有的单位或个人缺乏协作配合意识,沟通协调的主动性不强,办法不多,工作不到位,难以充分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四是有的单位或个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不善于在现有法律中寻找工作的依据和手段。2.体制机制不适应。一是农业执法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事后监管和检验检测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还有很多地方尚未实行综合执法,多头执法、队伍分散、力量薄弱的问题依旧比较突出;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健全,检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