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陪购协议书律师陪购协议书 1 ( )律非购字第 号 甲方: 乙方:XX 律师事务所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购买 房屋所涉法律事宜指派 为甲方为承办律师,为甲方提供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法律服务。房屋陪购类别: 1,陪购一类:律师陪购基本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提供签约后的免费法律咨询。 2,陪购二类:律师陪购全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配合乙方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发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认购书; 4)协助审查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手续; 5)协助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6)审查房屋交付验收所需的法定文件; 7)接受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的法律咨询 8)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赠与公证; 9)协助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张合同权利. 3 陪购三类: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 该项服务是针对房屋交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以及“投资型”委托当事人对风险的主动防范意识而设置。律师在提供“陪购一类,律师陪购基本服务” “陪购二类,律师陪购全过程服务”的基层上,对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律师“风险承诺” 服务。一旦发生争议,由律师免费提供包括诉讼、仲裁事务的全程代理服务。 三 因房屋买卖过程中律师提供的服务内容是购房过程相关法律服务,出售方(或买受方)是否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达成等情况,均不影响服务内容的提供完成。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已为甲方完成陪购法律服务: 1,甲方与房屋出售方(或买受方)签订涉及房屋买卖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书、定金协议、房屋买卖合同)。 2,乙方参加陪同购房谈判次数达 3 次或乙方提供陪同购房服务时间累计满 10 个小时。 3,乙方提供购房法律服务后,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出售房(或买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按揭、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签订涉及房屋买卖协议的,亦视为甲方已完成陪购法律服务。 五、因该不同陪购类别涉及服务费用标准不同,甲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