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承包转让合同快递承包转让合同 1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乙方在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派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
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资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如违反则视同合同未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 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 30 天
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 30 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
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同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 30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作为加盟费,以确保乙方获得该区域范围的百世汇通快递业务的经营权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法律规范经营,维护百世汇通快递的声誉,假如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