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届高三地理二轮专题复习学案:中国地理 专题 6 灾害与环境第一节 自然灾害与减灾建设一、什么是灾害?究竟什么是“灾害”?每每谈及于此,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火山、地震、洪涝、干旱等各种令人生畏的自然现象。灾害就是那些会给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带来各种祸害的自然现象的总称。灾害除了包括火山、地震、山崩、海啸等“纯粹的”自然灾害外,还应当包括诸如烟雾事件、酸雨、尘暴、沙漠化等渗透着人为因素的自然灾害。即便像洪涝、干旱、暴雨、龙卷风等水文气象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其生成的更为深层的原因往往在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种种盲目行为和失当行为(诸如滥伐森林、毁坏草原、围湖造田等),从而招致大自然的无情惩罚和报复从这个意义上讲,灾害的频频发生可视为人与自然矛盾激化的一种“恶”的反映。灾害并非仅限于各种自然现象,它同样还应包括各种有损于人类自身利益的社会现象,诸如海难空难、车祸、战乱、城市火灾、三废污染,等等。所以,灾害并不是单纯的自然现象,而是一种自然一社会现象,是自然系统与人类物质文化系统相互作用的产物。我们对“灾害”一词更为全面和贴切的理解应当是:灾害是由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或二者兼有的原因而给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不利后果的祸害。灾害有自然灾害和社会(人为)灾害之分。“自然灾害”系指人力迄今尚不能支配控制的、具有一定破坏性的各种自然力,通过非正常方式的释放而给人类造成的危害。这类灾害种类多、分布广,遍及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并且大多突发性强,能在瞬间或短期内集聚暴发,造成巨大灾损,诸如水灾、风灾、震灾、旱灾、海啸、雪崩、泥石流滑坡,虫灾以及火山爆发等。“社会灾害”则不同于自然灾害,它是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伴随着人类对自然界的作用而带来的反馈,是由于人的主客观原因和社会行为的失控失调所造成的灾害。除了交通灾难、生产事故、城市火灾等“突发性灾害”外,社会灾害大多表现为一种滞后于人类运作的、影响范围更加深广的“趋向性灾害”,诸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人满为患、社会动荡等。此外,社会灾害还会诱发或加剧自然灾害.或与之叠加渗透,从而给人类造成更大危害。(一)、灾害与人类社会同存共在自从人类诞生那一刻起,灾害就伴随在人类左右。洪水、干旱、火山、地震时时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为了生存,人类择地而居,择物而食;为了生存,人类与天斗,与地争。经过漫长的人类文明时期,人类社会终于发生了巨大变化。随着科学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