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徐民三初字第264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徐民三初字第2643号_第1页
1/5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徐民三初字第2643号_第2页
2/5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徐民三初字第2643号_第3页
3/5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24)徐民三(民)初字第 2643 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徐民三(民)初字第2643 号 原告张 X,女;; 委托代理人王 XX,男;; 委托代理人曹 XX,上海 XX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汤 XX,男;; 被告周 X,女;; 被告周 XX,男;; 被告傅 XX,女;; 上述三被告委托代理人汤 XX,身份情况同上。 被告汤 XX,女;; 法定代理人汤 XX(系汤 XX 父亲),身份情况同上。 原告张 X 诉被告汤 XX、周 X、周 XX、傅 XX、汤 XX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4 年 9 月 7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汤 XX、周 X 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被告于 2024 年 7 月 14 日签订买卖合同,由原告将上海市 XX区 XX 路 XX 弄 X 号 X 室房屋出售给被告,价款为 389 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诉原告至法院,以原告逾期交房为由,要求原告支付违约金及利息损失等,但未获法院支持。在此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应付购房款 170 万元的银行本票中载明的申请人及收款人均为原告。该本票无法证明是被告向原告支付的购房款,且对原告存在风险。原告要求被告对此作出书面解释,均遭拒绝。被告的行为构成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原告于2024 年 6 月 11 日书面通知被告解除买卖合同,但被告未予答复。故要求判令:1、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2、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 778,000 元(房屋总价的 20%)及逾期付款 10 个工作日的赔偿金 19,450 元(每日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 被告辩称,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双方的房屋买卖事宜已经由(2024)徐民三(民)初字第 X 号判决确认应当继续履行。判决生效后,被告根据判决的要求及双方的有关约定,由双方交易的担保方上海市 XX 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根据规定及约定向原告开具了 170 万元的本票,并就相关流程向原告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但原告为达到毁约目的无理拒收。为此,被告于2024 年 6 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X 号判决,担保公司也在同年 7 月 2 日将 170万元购房款划至法院账号。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故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本市 XX 区 XX 路 XX 弄 X 号 X 室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系原...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徐民三初字第2643号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