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转让合同集合 15 篇房屋租赁转让合同 1 出租方(甲方):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南宁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1.甲方将座落在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的套内使用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只用于个人居住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2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为五个月
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 15 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以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 42.经双方协商决定,租金实行如下方式收取: 房租实行按月交纳的方式收取,乙方应分别在月 日前交 纳年 月房租(每月房租人民币 元整,大写: )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给乙方开据一份正式收据
43.租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银行卡账户名:;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交纳租金,如不能按时交纳,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每日按月租金的 0
5%收取滞纳金,如超过 15 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 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其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
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给乙方开据正式的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