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 3 篇 常见的承揽合同 下面是我分享的承揽合同 3 篇 常见的承揽合同,供大家品鉴
承揽合同 1 承揽合同 定作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安徽采油厂)承揽人:江苏油田建设总公司(电器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维修项目类别及金额:(一)维修项目类别内容: 承揽人维修电加热系统,保证电加热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总金额(大写): 捌万伍仟元整(元) 二、施工期限: 20XX 年 11 月 10 日至 20XX 年 11 月 28 日,工程总日历天数:18 天 三、维修地点: 安徽采油厂井站 四、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一年
质保期内出现设备质量和维修质量问题,由承揽人负责按定作人指定期限无偿修复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由定作人现场验收
在验收中,假如发现设备质量和维修质量不合规定,当面提出异议,承揽人应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整改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验收合格后,定作人出具验收证明书,承揽人一周内向定作人提供全额税率为 17%的增值税发票,留总工程款的 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七、违约责任:承揽人: 1、承揽人不能按时交工的,应向定作人偿付每日 500 元的违约金
2、设备质量不合格,承揽人及时维修或调换
3、安装调试不合格,承揽方在定作方指定期限内整改至合格
定作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安徽采油厂) 4、定作人逾期付款的,应根据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逾期利息
八、协作事项: 1、承揽人应接受定作人人员的监督
2、承揽人要做到安全施工,遵守定作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承担施工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内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十、其它: 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