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合集 10 篇老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 1 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老师,教书育人是我的神圣职责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等的规定,我向师生、学校、社会郑重承诺: 1、不组织、推举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老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提供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有偿兼课
如有违反上述“四不准”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我同意接受学校及组织: (一)通报批判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的资格
(三)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扣完 3 个月绩效工资
承诺人:(签名) 20xx 年 3 月 31 日老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 2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老师举办或参加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老师法》、《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举办或参加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对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加老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仔细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
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