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合法收养孩子有多难 【背景链接】 2013 年 1 月 4 日清晨 8 时许,河南兰考县一收养孤儿和弃婴的私人场所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 7 名孩童死亡
据悉,袁厉害多年来一直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口摆摊卖东西,以收养弃婴和孤儿出名
然而袁妈妈收养弃婴 的义举却被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认为不合法,这不得不让人警醒与深思
【标准表述】 [原因] 其一,中国孤儿数量庞大,且 孤残儿童多
中国存在着庞大数量的孤儿
仅就民政部门的统 计数字,到 2010 年,在中国弱势儿童群体数量中,孤 儿人数已经达到了 71
需要补充的是,民政部门的统计人数并不全面,因为还有众多的“黑户”孤儿并没有纳入统计
实际上,真实的孤儿人数恐怕远超 71
2 万这个数字
其二, 庞杂的手续和高昂的收费抬高了收养孤儿的门槛
中国虽然孤儿多,但想要收养儿童的家庭也不少
不过,在中国想要收养孩子还有几条硬性指标和一些“潜 规则”,必须满足了才能收养
根据 1991 年颁布的,1998 年修订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 30 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 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这几项指标本意是使收养家庭能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但由于在执行层面是由民政部门自办自管,就出现了很多问题,在不少地方,收养甚至成了赤裸裸的买卖
总之,政府部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的不尽人意,收 养程序的繁琐,收养过程的费时耗力等等不便因素,导致了合法收养举步维艰
其三,立法不健全,政府对很多孤儿“无 能为力”
在中国,目前甚至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儿 童福利法》
相应地 ,没有单独的儿童福利立法,也不会有专门的儿童福利 财政预算体系
没有钱,各级政府“自然”也就对儿童福利“无能为力”
[措施] 求解之道,当然在政府
让每个来到世上的生命都能享受最低的生存保障,只有政府有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