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转让协议书旅馆转让协议书 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天添旅馆”财产转让经营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将自愿接受转让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商贸城 36栋玉兰路 284 号现“天添旅馆”,共一至五层楼。房屋产权不转让,仍归甲方所有。 二、该旅馆的转让总价为贰拾万元整,包括旅馆内的全体设备。转让费一次性付清。 三、转让手续完成后,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将相关的证照过户到乙方名下,为其开展正常营业活动。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年检费用归甲方承担,如遇到国家政策,拆迁不能正常营业,终止合同后,相关证照乙方必须再过户到甲方。 四、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此前经营产生的一发债权、债务将自行承担。转让后,乙方在该旅馆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等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考虑到三年内政府可能对望城坡房屋进行整体规划,如发生房屋拆迁而导致合同被迫中止时,乙方收购的 20 万元财产将蒙受一定的损失,甲方将对乙方做如下补偿: 1、一年内拆迁导致经营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转让金壹拾伍万元。 2、二年内拆迁导致经营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转让拾万元。 3、三年内拆迁导致经营中止,甲方向乙方退款转让金伍万元。 4、三年后拆迁导致经营中止,乙方无权介入拆迁事宜。 六、承租期内,如乙方确实经营亏损,无法维持,乙方可考虑将项目转让给另一方,在不损害甲方经济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给予支持和帮助。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作协商后,可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违约后果。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仲裁委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体清单明细见附件。 签约双方: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旅馆转让协议书 2 转让方(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受让方(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关系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将 旅馆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旅馆转让给乙方经营,并保证乙方同等享受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旅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