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的问题 网络上频繁曝光的冤假错案,为什么明明被冤枉了,却还都有被告人自己认罪的供述呢
大量令人不寒而栗的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的存在,或许可以很好的解释上述问题
侦查阶段是刑事案件的开始,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罪行轻重的基础性阶段
当事人被关进了看守所,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与外界完全切断联系,相对孤立无援,很难保持清醒的头脑应对公安机关的讯问
在这种情况下所做的对自己不利的供述,直接导致法庭审判阶段的不利局面
再加上多数犯罪嫌疑人又不通晓法律,对自己的行为性质、接受讯问时应享有的权利、如何在不违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做出更有利于自己的供述等问题均存在困惑,专业的刑事律师假如在这时能够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第一时间介入,对犯罪嫌疑人来讲无疑是雪中送炭
律师还可以根据案情为犯罪嫌疑人申请,早日恢复自由;对办案人员的非法侵害行为代为申诉控告,严格监督司法机关的行为,免遭刑讯逼供、诱惑、骗供之苦等等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前 37 天,是为被冤枉的当事人洗清罪名的黄金时期
或许在一般人看来,律师工作的重点在法庭上,只要能在法庭上的滔滔雄辩,就能够使被告人获得无罪、罪轻的刑事处罚
这是一种偏见和误解
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到最终法院开庭审理,至少要经历 4 到 6 个月的时间
其中侦查阶段至少持续 2 个月以上的时间
我们在法院审判阶段所看到的,少则一二百页、多则数千页的卷宗,就是这些证据材料的集合,都来自于侦查阶段
根据我近年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所积累的经验看来,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在被关进看守所之后,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神情恍惚、心绪烦躁
有的人甚至连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被抓都搞不清楚,时时刻刻受到紧张、恐惧等情绪的影响
但这一时期正是某些侦查人员为了追求破案率、结案率,昼夜不分、加班加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黄金时期”,犯罪嫌疑人因思维混乱、缺乏基本的知识和应对技巧,而被刑讯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