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放弃承诺书汇总八篇有关放弃承诺书汇总八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在写作上,承诺书有一定的书写法律规范。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放弃承诺书 8 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放弃承诺书 篇 1 本人 ,性别 ,年龄 ,现就职于公司,公司主动要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由于本人已购买城镇医保/农村医保,所以自愿放弃缴纳五险一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本人现承诺: 一、 放弃缴纳五险一金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本人保证以后不以诉讼或其它非诉讼方式就参加养老保险问题政府和单位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三、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有能力承担相应 法律后果。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日 期: 年月 日放弃承诺书 篇 2 武汉市新出台规定要求,20xx 年幼升小,学生入学就近原则,择校生则必须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 记者昨日获悉,武汉市新出台规定要求,7 月 3 日前,全市中小学完成《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对不按规定到“对口学校”就读而要求择校的学生,入学前须与所择学校签《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下称《承诺书》)。 今年,武汉市有约 7.8 万名小学新生入学,约 6.48 万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符合“对口划片”就近入学的学生,对口学校将发放《入学通知书》。新规要求,对不按《入学通知书》规定到对口指定学校入学,要求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承诺书》,经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由学校保存,直到学生中考升学结束后。 择校生起始时间的认定,从 20xx 级起始年级新生开始,包括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只要有过择校行为,无论时间长短,都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20xx 年以前已入学的小学生、初中生,暂不实施择校生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的政策。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或者转学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认定为择校生,也不用签《承诺书》。放弃承诺书 篇 3 微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信用社(分社): 本人对出租方以位于 (房产证号: ,面积: 平方米;土地证号: ,面积: 平方米)的房地产向贵社抵押贷款一事已充分知晓且无任何异议,并作如下承诺: 1、本人与出租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如贵行按编号为 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