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汽车买卖合同 9 篇 汽车买卖双方合同 下面是我整理的有关汽车买卖合同 9 篇 汽车买卖双方合同,供大家参考。有关汽车买卖合同 1 编号: 采购单位: 供应商: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车型、配臵、颜色、数量、价格 金额单位:元 数量单位: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系指在杭州市区的交货价。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车辆是符合国家技术法律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 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 2、合同车辆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提车。 3、如发生所供车辆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车辆运至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验收提车工作。 2、在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车辆上牌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随车的工具器材,并在保养手册上粘贴《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车辆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当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车辆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须保证其序列号、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在验收合格交货的同时办理车辆质保的有关手续,落实杭州市区范围内的特约维修网点,具体负责质保期内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质量索赔工作。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 2%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它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