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购销合同合集 8 篇购销合同 篇 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双方之间的原煤购销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一、 货物名称: 二、 数量: 吨。 三、 计量方法:以火车站铁路地衡计量为准 。 四、 质量要求:(以乙方亲自采样送检结果为准)发热量不得低于 千卡/kg,硫含量不得超过 %/kg,灰粉含量不得超过 /kg,水份含量不超过 /kg,挥发分含量不超过 %/kg. 五、 价款: 总单价 /吨,总价款: 万元。 六、 货物的检验:装车前 日双方共同委托法定专业技术机构检验。 七、 货物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八、 货物的交付地点:邵阳(北)火车站 。 九、 货物的交付方式:火车站火车车板交货。 十、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㈠ 甲方应该根据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条件的原煤。 ㈡ 甲方为乙方代办火车站 渑池—(至)—邵阳北站铁路运输手续,并向乙方交付提货单据。 ㈢ 甲方为乙方出具煤炭销售统一发票。 ㈣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每月运煤发数及结算方面的核对和相关服务。 ㈤ 对托运的煤炭,应根据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规定,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保质保量运到指定地点。 ㈥ 对托运的煤炭要保证无短缺,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 ㈦ 运输过程造成煤炭丢失,污染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乙方: ㈠ 煤炭托运后,乙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収煤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要求。但必须在起运之前通知甲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甲方所需费用。 ㈡ 乙方应在猎取检验结论之日起 日对货物的质量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书面异议并通知甲方。 ㈢ 乙方负有及时付款及及时接收货物的义务。 ㈣ 因收煤地点原因造成无法卸煤时,乙方应偿付甲方卸车费用及违约金。 十一、违约责任 ㈠ 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总货款的 5%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㈡ 甲方不能提供符合数量的货物的,应按合同价款返还多收货款,并按所缺货量承担相应的铁路运费,按所缺货量总款的 5%承担违约金。 ㈢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绝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所收货款,并承担本次列车铁路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