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型车租赁合同模型车租赁合同 1 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术语解释 1
出租人: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人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汽车租赁合同并取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担保人:承租人未履行租车合同约定义务时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租赁车辆:出租人根据汽车租赁合同提供给承租人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照
租金:承租人为获得租赁车辆及相关服务的使用权而向出租人支付的费用
租金不包括燃料费、过路费、停车费、违章罚款和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其他费用
有效证件:能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纳证、车船税缴纳、年检标准等
设备:指购买时根据工厂配置标准配备的保证车辆安全的设施
加班费:超过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少于一个收费期的,加班部分的租金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
超程费:超过合同约定里程的,按人民币/公里计算
保证金:承租人为保证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而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一级车辆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分类和评价要求》(JT/T19820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合同
第 1 条出租人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根据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和约定费用
第 2 条出租人的义务 1
向承租人交付技术条件一流、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驾驶租赁车辆所需的有效证件
交租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态信息
根据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时,为承租人提供免费的租赁车辆维护和故障维修服务
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故障和事故提供 24 小时救援服务
承担不低于因交通事故或盗窃造成的租赁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