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存量买卖合同武汉市存量买卖合同 1 卖方 身份证号 买方身份证号 经纪方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下列房屋进行交易,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事项,以期共同遵守。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面积 平方米。 2、房屋价格: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元。办理及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配合。 6、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该合同双方自愿达成,自觉履行。签合同时,乙方交叁万元押金给甲方,如乙方不愿再购买甲方的房屋,甲方不予退还叁元押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返还乙方叁万元押金。并赔偿叁万元。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9、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六安市旺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 地 址:金安区三十铺镇铺小步行街 业务咨询: 年 月 日武汉市存量买卖合同 2 出售人: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买受人: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地址: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产基本情况 1、甲方房产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第二条 甲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若发生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应向乙方如实说明该房屋的下列情况: 1、抵押情况: 未设定抵押; 向 抵押,借款 元。抵押权人已书面同意抵押人出售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借款。 2、出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