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和解协议书范本民事赔偿和解协议书范本 1 甲方(赔偿义务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赔偿权利人):身份证号:150429199007xxxxxx 委托代理人: 鉴于: 因广告牌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上可能由设计人、施工人以及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甲方赔付的责任已经包含广告牌所有人及管理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相关方”)应承担的责任。故甲方积极履行赔付义务后,将不涉及相关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20xx 年 10 月 18 日 20 时许,乙方步行途经北京市丰台区木樨园桥东南曦大厦 C 座门口时,因遭遇大风天气,被置于楼顶的由甲方制作安装并维护的广告牌砸伤(具体伤情以医院诊断报告为准)。乙方受伤后,甲方积极履行救助义务,立即将乙方送至北京天坛医院及积水潭医院住院治疗。前期甲方已积极支付乙方住院治疗等费用如下: 1、住院费:65018。64 元(住院发票); 2、10 月 19 日付医杂费:4000 元( 签收); 3、11 月 7 日付医杂费:2500 元 (×××签收); 4、11 月 23 日付医杂费:4000 元( 签收); 5、12 月 2 日付医杂费:7000 元( 签收); 6、10 月 26 日——11 月 16 日付护工费、饭费合计 1990 元 (医院收据)。 以上合计:人民币 84508。64 元(上述费用已涵盖上述费用已涵盖医疗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20xx 年 11 月 19 日病情稳定后出院。现甲乙双方就赔偿相关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根据由甲方按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中确定乙方八级伤残规定的标准对乙方进行赔偿。 二、甲乙双方均同意一次性处理该事件。甲方同意在支付乙方前期费用的基础上,再一次性支付乙方人身损害赔偿款项共计壹拾伍万圆(¥:15 万元)人民币。 三、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其在就医期间发生的所有原始单据、鉴定意见书及相关材料。 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2 日内,将前述赔偿款项打入乙方提供卡号的银行卡内,乙方在确认收到款项后,为乙方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条。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在实际收到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款后,乙方就自己遭受的人身损害无权再向甲方及相关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六、甲、乙双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