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索要发票,发生纠纷如何索赔 1、打折商品不开发票合法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2 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由此可见,经营者为消费者出具发票是其法定义务
对于商家来说,不管消费者是按正价销售进行购买,还是消费打折处理的商品,只要有消费行为发生,出售方都应依法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否则消费者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
2、用购物卡买东西,超市可以不给发票吗
目前,许多超市推行购物卡、代金券,很多单位购买购物卡作为发给员工的福利或馈赠客户的礼品,因此,商家对使用购物卡、代金券消费的消费者不开发票已经成了其惯常行为
对此,消费者协会的相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2 条的规定,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索要发票是其应该享有的权利,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开具发票
因为发票既可以用作报销的凭证,也可以作为产品质量纠纷的证据,同时更是保障国家税收的重要举措
事实上,并非所有的商家出售购物卡都给了购买人发票
既然购物卡不是实名卡,而且又没有身份证明,假如超市认为其已经开具发票,应该向消费者出具相关的证据,否则单凭一面之词拒绝向消费者开发票是于法无据的
3、要发票就不打折合法吗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2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由此可见,为消费者出具发票,是商场的法定义务
开发票与打不打折没有关系,要发票就不打折的说法是不合法的
4、没有发票消费者怎样要求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由于发票丢失或者未向经营者索要过发票,在其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要追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