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合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 1
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接受甲方委托、参加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
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
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
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开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