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与应急疏散的应急预案 灭火与应急疏散的应急预案 1 一、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应明确到人或岗位) (一)指挥部 1、总指挥:由单位值班领导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到场后,移交指挥权。 2、成员:由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安全防护抢救组。 3、职责:掌握现场情况做出决策,向各组下达指令,指挥灭火、人员疏散行动,在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公安消防队行动。 (二)灭火行动组 1、负责人:单位自定 2、成员:单位自定 3、职责:第一灭火力量在 60 秒内实行措施控制火情,第二灭火力量在接到火情后 3 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展开灭火行动。 (三)疏散引导组 1、负责人:单位自定 2、成员:单位自定,要求对应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3、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引导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疏散,清查各楼层有无人员滞留。 (四)安全防护抢救组 1、负责人:单位自定 2、成员:单位自定 3、 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疏通室外消防车道,打开地下消火栓井盖,协助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求救,并协助医务人员送伤员至医院救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开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五)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 1、负责人:由主管工程设备部门负责人担任。 2、成员:工程设备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3、职责:切断非消防动力电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设施、设备电源,迫降消防电梯,在一层停止并锁定客用、货运电梯,停止空调运行,操控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消防泵等自动消防设施,如联动控制发生故障,则由工程设备部门值班人员赶到设备处实施手动控制,为防火和疏散提供设备保障。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发现火情 任何单位人员发现火情应立即按下附近手动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向消防控制室报告,发生火情部位的巡查人员(或就近工作人员)应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并在 60 秒内实行措施控制火情,直至第二灭火力量(灭火行动组)赶到现场展开行动。 (二)火警确认 消防控制室对任何火警信号必须核实,核实火警以人员语言确认为准。 (三)报警及进入应急状态 确认火警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1、消防控制室将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置于“自动”状态,迫降消防电梯,配合灭火组及疏散组随时控制、启动起火层应急广播,防排烟系统及相关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