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煤气总则 1.严格执行冶金部和公司颁发的煤气安全规程和规定
2.凡接触煤气设备操作、维护、检修及管理人员应学习本规程有关条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接触煤气设备的非直接操作人员,必须经煤气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工作
为确保煤气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36V 电源、二层平台处)
5.煤气设备的低压或 CO 报警器,由煤气专业人员管理,要定期进行灵敏度检验
6.煤气设备严禁用铁器敲打,以保证设备完好并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煤气泄露或爆炸
(包括煤气管路)
7.煤气设备的改建和大中修等完工后,要经煤气负责人和热工技术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有关技术文件要存档备案
8.每季用肥皂水检查一次煤气压力、流量导管及接头处的煤气泄露情况,发现泄露及时处理
9.煤气设备的严密性检验、应用压缩空气或氮气进行,严禁用水压试验
新用或检修后的煤气设备都要进行泄露试验
10.煤气设备有缺陷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班、段长、煤气负责人、安全员及调度,立即实行安全处理措施
11.如发生煤气中毒、爆炸、起火事故时,应立即实行相应的急救措施
并挂煤气急救电话、火警电话,同时报告调度室
不准冒险抢救,煤气泄露用 CO 报警仪事后进行检查
12.在煤气区,不准有明火和易燃物等,以免引起火灾
如需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取得煤气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13.无关人员不许在煤气区域逗留
严禁在隐蔽不通风的地方休息,特别是煤气管道和转动机械及炉体附近(炉底层和二层平台)
14.凡在第一类、第二类煤气危险区工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煤气抢救人员在场
(2)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带氧气呼吸器,并经煤气知识考试合格佩带煤气区域出入证
(3)必须有经批准的煤气危险区工作计划和许可证方可施工
15.煤气危险区工作计划和许可证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