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社区服务用房-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试行办法

社区服务用房-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试行办法_第1页
1/6
社区服务用房-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试行办法_第2页
2/6
社区服务用房-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试行办法_第3页
3/6
社区服务用房 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法律规范县政府拥有产权的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以下简称“社区用房”)的规划建设、移交接收、委托使用、产权登记和处置管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用房是县自规局代表县政府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南陵县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其他文件中约定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全县行政区划内的土地开发中建设符合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的社区公共配套设施,主要包括: 产权明确归属政府(包括但不限于)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居委会、社区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场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公交车场站、公共充电站、菜市场、垃圾编写站、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等。 小区道路、绿地、广场及配套建设的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成后根据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管理使用。不属于社区用房范围. 第二章 责任单位及职责 第三条 社区用房管理由县财政局(国资委)、县民政局、县自规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局、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国资委)授权委托的县鑫谷资产公司等部门负责。其中: 1.县财政局(国资委)是全县社区用房的监管部门,负责社区用房的统一调配。 2.县鑫谷资产公司负责对社区用房及其有关资料进行勘查、审查、接收并建立档案,对已完成接收手续的社区用房移交有关单位使用或者经营。 3.县民政局负责会同县自规局等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社区用房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纳入城乡规划组织实施。 4.县自规局负责社区用房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和管理、社区用房权证办理。 5.县住建局负责社区用房项目建设管理验收,确定有偿接收社区用房的成本价格方案。 6.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文广新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做好社区用房的使用、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 7.各镇(不含籍山镇)、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用房的接收、使用和管理职责。 第三章 规划建设管理 第四条规划建设社区用房,应严格根据国家、省市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县政府要求,依据规定的建筑面积标准及实际需求配置,具体建设标准由县自规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按规定确定。 第五条 社区用房原则上应与住宅等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社区服务用房-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试行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