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压机租赁合同 6 篇空压机租赁合同 篇 1 甲方:安远隧道二队左线(以下简称甲方)代表:张峻福 乙方:空压机机主(以下简称乙方)代表:李成思 甲方在承建的安远隧道施工中,租赁乙方的皇城 20 空压机8 台在隧道施工中使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租赁内容: 乙方将自有的皇城 20 空压机 8 台出租给甲方使用,空压机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及操作员由乙方负责,甲方只负责机油
二、 租赁单价: 空压机在施工场地施工租赁单价为每个月人民币 12000 元,不足一个月按每月 30 天平均折算
空压机进场费及安装费由甲方负责,租赁时间满 6 个月,出场费由乙方自付
三、 租赁时间 自空压机进场之日起开始,但甲方至少保证租赁 6 个 月,空压机退场之日结束,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天计算
四、甲方责任: 空压机退场之前,甲方将空压机租金全部支付给乙方
乙方空压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意外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修复赔偿
五、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空压机的日常保养和维 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并保证空压机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
乙方有责任保护好空压机
假如因乙方原因或空压机自身零部件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乙方保养负责人及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确保空压机正常使用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 期:日 期:空压机租赁合同 篇 2 甲方: 乙方: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二、租用期限 1
甲方于年日至月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
租期为 5 个月,租金为 16000
00 元/月
合计人民币 80000
(大写:人民币 捌万元整 ) 2
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