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电子商务带给税收的影响思考电子商务是近年来伴随着社会进步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进展应运而生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它是在互联网环境下,企业和个人从事数字化数据处理和传送的商业活动,包括通过公开的网络或非公开的网络传送文字、音像等。与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具有全球性、流动性、隐蔽性、电子化、数字化等特点,正是这些特点给税务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一、电子商务带来的税收问题(一)对现行税收体制造成冲击1、纳税义务人识别困难。在电子商务中,整个交易是在网上进行的,交易双方由于各种原因往往隐匿其身份地址和交易行为而不进行税务登记,也不签订有形的合同,其过程和结果很难留下痕迹,加密技术的进展和应用也使确定纳税人身份更为困难,税务机关无法实施有效征收。2、课税对象性质较模糊。占电子商务绝大多数份额的网上信息和数据销售业务:如书籍、报纸、音像制品、电脑软件和无形资产等由于具有易被复制和下载的特点而模糊了有形商品和无形资产以及特许权之间的概念,使得税务机关难以通过现行税制确认一项所得究竟是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还是提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利于税务机关管理。(二)对税收征管提出挑战我国商业贸易的快速进展给税收带来了机遇,但同时也对传统税收征管提出了挑战。电子商务的纳税人、适用税种、适用税率等难以界定。使税收征管从一开始就陷入无从着手的窘境。电子商务往往既无合同又无协议,双方均通过网络的形式形成交易,网上的价格可以随时被修改、删除或变更,销售计量难以得到真实、合法的保证,且随时有收不到或收不足价款的可能。对于企业网络交易的销售收入,无论是在线实现商品销售收入,或是在线实现服务收入,都面临着确认问题。如何对网上交易进行监管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地入库是税收征管的一大难题。在网络交易时代,网络经济的虚拟性,无纸化的交易没有有形载体,许多交易对象都被转换为数字化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交易双方在网络中以加密的电子数据形式填制。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成熟,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加密技术的进展增加了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身份或交易信息的难度,不易查清买方和卖方的身份,收入难以确定,征收税款无从下手,从而造成税款大量流失。(三)对国家税收的流失加剧了风险1、电子商务是个新生事物,来势迅猛,进展极快,以致于相应的税收立法、税收政策都来不及全面讨论和重新制定,这样就极其容易形成电子商务领域里的“征税盲区”,使原来应征收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