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主要有以下九方面: 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简单说,就是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
为什么要债务人借钱的时候提供身份资料呢
因为《民事诉讼法》第 119 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
假如事先没有债务人的身份资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时候,才向债务人要身份资料,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肯定不同意给
没有资料就立不了案,怎么办
届时只能委托律师去公安机关调查,假如朋上债务人不是本地人,那还得到外地公安机关去调查,相当的麻烦
所以,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债务人提供身份资料
债务人向你借钱的时候,什么要求都是会答应的
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债务人借钱,为什么要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呢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4 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简单说,一人负债,夫妻偿还
所以,在实践中,借款债务诉讼,我们都是把夫妻俩作为共同被告
同理,债权人也应该提供关于被告夫妻关系的证据,假如不在债务人向你借款的时候准备,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才编写,不仅浪费时间,而且不一定能够编写到相应的证据
三、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为什么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呢
因为:《合同法》211 条规定“借款不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利息”
所以,利息必须明确约定
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正常借款期限内的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 6 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