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雇佣合同 3 篇 项目雇佣合同 下面是我分享的精品雇佣合同 3 篇 项目雇佣合同,欢迎参阅。精品雇佣合同 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与受聘船员 ,友好协商签订。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雇佣,担任 职务。甲乙双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履行下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并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元/月,从乙方登船之日起计算。在试用期 7 天内,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应聘的岗位工作或主动向甲方提出离职,或在试用期内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则甲方不付给乙方任何酬劳,且乙方的一切费用自理。试用期间,甲方经考核认定乙方不合格,则按乙方实际工作时间付给酬劳,甲方给乙方报销居住地至工作地的单次路费。如试用期合格,则按实际工资标准计算。如甲方船舶出售或其他特别原因,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合同,并不追究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作业区域: 沿海港口、航道工程施工区域内。 三、工资津贴的发放: 1.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每月 人民币,由乙方领取或乙方指定的人员代领。但是,由乙方指定的人员代领假如发生任何纠纷,甲方对此不负责。不足一个月时,按月标准工资除以当月天数均乘计算。乙方在甲方工作满一个月后,其当月工资由甲方在次月 20 号前付给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以后工资依次类推。上述工资标准包括法定节假日及加班津贴,以及双方应交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从乙方上船交接日第二天起到交班下船当日为止。 2.乙方第一个整月的工资作为行为保证金留在甲方,行为保证金在乙方离船后,一个月内甲方与乙方结清。如乙方有以下行为时,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乙方所余工资:乙方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合同规定期限而要求休假的;因非工伤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因个人业务素养低下不称职造成损失的;有违纪违法的行为被甲方遣返的;责任心或服从性差,因此被甲方领导建议遣返的;造成责任事故,因此被船舶遣返的以及其他非正常调动而没有完成合同期限的情况。乙方被遣返时,被遣返时的交通费以及接班人员交通住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按船舶管理规定及时发放给乙方奖金。 4.假期:甲方安排乙方三个月内休假一次,休息时间为 15天,因工作需要,若不能安排休息,补偿给乙方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月工资/30 天平均均乘计算。 5.乙方在船期间的伙食费为 15 元/天。伙食费不得均分,船长应管好伙食,以免影响员工的健康。 四、证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