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为全面法律规范我县网络订餐经营行为,确保线上线下同质同标,营造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良好氛围。我局根据年初工作任务,分阶段具体实施,明确各方主体责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 1 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美团外卖),合作商为欣美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全县共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单位161 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网络第三方平台合作商行政约谈 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单位资质审查责任,定期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单位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要求。 (二)开展网络订餐平台合作商现场检查 我局监管人员积极对网络订餐平台合作商开展现场检查。针对检查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 份,对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因第三方平台不属于我局管辖,已移交具有管辖权的单位。 (三)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双随机”抽查 我局组织执法检查组,对辖区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双随机”检查。重点核实线上线下主体资质、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检查餐饮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外卖食品容器是否合格;加工间的卫生、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储存条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是否执行到位等情况。共抽查了 5 家网络订餐线下餐饮服务单位,对 4 家卫生状况较差、索证索票不齐全等餐饮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开展通报违规店铺的核查处置 根据 16 月省局推送网络餐饮服务违规监测数据,涉及我县的监测数据有 219 条。根据《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严格核查处置入网餐饮单位违规经营的通知》(市监发〔2024〕55 号)文件要求,我局仔细做好入网餐饮单位违规行为核查处置相关工作,并结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发〔2024〕31 号)工作要求,在前期宣传动员(4 月 1日—4 月 30 日)、自查自纠(5 月 1 日—5 月 31 日)工作基础上,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对入网餐饮单位开展核查处置。经线上排查,14月通报的 213 家违规店铺均已在自查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6 月通报的未亮证的 6 家店铺,经我局线上核查,均亮证亮照经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在开展线下实地核查时,对 1 家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