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供货合同(14 篇)耗材供货合同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供货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品种和数量 1、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的供货品种和规格必须以经甲方医院的资质审核通过且审批确认同意采购的新增试剂和耗材以及中标仪器配套使用的试剂和耗材的品种和规格清单为准,未经医院审批入围的品种和规格不得供货。 2、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数量以甲方每次的申购单数量为基准。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组织供货,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二、价格 乙方的供货价格应为甲乙双方谈判且经过甲方医院审批的确认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三、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应附上产品检验报告书,以备验收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 四、有效期 乙方交付产品的有效期应在 6 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就库存中临近有效期的产品与乙方进行换货。 五、配送服务 产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乙方应根据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属急救及加急的产品应及时配送。若产品要求低温存储和运输的,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冷链保存和配送的要求进行配送。 六、 双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在接收产品时,应进行验货确认,甲方根据供货清单及发票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编码与标签等与实物进行核对并验收,若不符的情况,甲方可拒绝验收入库。 2、甲方因非人为失误,可进行退货、换货。 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产品时,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争议,如产生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有效期间如发生乙方法人变更等情况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5、在遇到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政策性调整,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甲方通知乙方,并且甲方可在三个月内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予以谅解、支持。 6、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价格变动时,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价格调整。 七、合同的有效期、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从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如乙方因单方问题想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未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所有损失均有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若甲乙双方均无异议,本合同可自动延长三...